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院系(部)、教研室:
期末将至,为全面了解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教学过程管理,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确保本学期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定于第14周至18周(即2020年12月9日~1月8日)进行。现将教学检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分院系(部)两级教学检查组。
(一)学校教学检查组
组长:主管教学院领导
成员:教务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质量监管办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二)院系(部)教学检查组
组长:部门负责人
成员:部门副职、教研室主任、教学督导员、教学秘书。
二、检查内容
(一)各教学单位(部门)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二)教师学期授课计划执行及其教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教研室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四)一学期来教师对教学工作规范的履行情况。
(五)期末考试出题、阅卷、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和上报、考风考纪等方面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期末教学检查采取各院系(部)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要求
1.各院系(部)、教研室应根据本次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认真落实期末教学检查工作。
2.将检查、总结与整改有机结合,提炼出本部门一学期来的成功经验、暂存不足,以便扬长补短、整改提高。
3.请各院系(部)、教研室根据检查情况认真填写本次期末教学检查相关表格,同时完成优秀教案推荐工作,并填写《优秀教案推荐表》。推荐的优秀教案必须在第十七周(2020年12月31日前)把相关表格及推荐的优秀教案交质量监管办上交到督导室王云全老师处(A3-14)。
4.检查过程中注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同时请于1月8日前把相关检查表格交质量监管办上交到督导室王云全老师处(A3-14)。
五、注意事项
各院系部、教研室要认真做好各种教学资料的保存、上交和归档工作。
教务处 质量监管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