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申请创业园商铺项目评选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做好学校创新创业工作,支持我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做好创业园入驻项目审批,对申请项目《能源学院绿色再生资源回收站》、《瑾汐AI智能摄影写真馆》进行校内专家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2023年5月18日 15:30
二、评选地点:乐学楼D1-8(招就处对面)
三、评选人员:
招就处、教务处、校团委、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信息技术产业学院相关工作人员。
四、其他要求
招就处、教务处、校团委各派两名专家人员,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信息技术产业学院各派一名专家人员。
创新创业教育服务中心
二0二三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