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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6    作者:白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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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了切实抓好教学常规管理,全面了解期中教学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改进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加强对教学基本环节的监控,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定于2021年4月19日~5月21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院系(部)两级教学检查组。

1.学校教学检查组

组长:分管教学院领导

成员:教务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质量监管办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2.院系(部)教学检查组

组长:部门负责人

成员:部门副职、教研室主任、教学督导员、教学秘书。

、检查方式

以院系(部)、教研室自查为主,学校教学检查组将进行随机抽查。

1.院系(部)教学检查组自查

通过查看、座谈会、访谈等形式对教研室工作开展、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和实习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全面了解本部门教学运行状况。

通过电话、QQ、信函、实地查看等方式检查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的情况。

2.学校教学检查组抽查

通过随机抽查、座谈会、访谈等形式对各院系(部)的教学管理、教研室工作开展、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实习实训和毕业班顶岗实习等情况进行检查,全面了解学校整体教学运行状况。

、检查内容

1.理论教学运行基本情况

检查教师上课是否对学生考勤、教学进度与授课进度计划的符合度、教案完成情况及质量、作业布置与批改等情况。

2.实验实训教学运行基本情况

检查教师是否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实验实训、实验实训是否登记、学生实验实训报告的完成情况等。

3.毕业班顶岗实习工作基本情况

检查毕业班顶岗实习的进行情况。

4.教研室听评课活动的开展情况

检查教研室是否按学期初听课计划安排开展同行听评课活动、是否填写听课评价表。

、检查要求

1.各院系(部)、教研室务必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

2.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本部门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需要学校职能部门配合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解决。

3.各院系(部)、教研室根据检查情况认真填写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相关表格(一式两份)详见附件,一份本部门存档,一份于5月21日前交教学督导处(尚学楼A3-14)。

教务处 质量监管办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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