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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2    作者:柳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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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正常运行,根据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定于2020年9月7日起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组织及方式

(一)成立学校、院系部两级检查小组。

1.学校检查小组

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

成员:教务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督导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2.院系部检查小组

组长:院系部负责人

成员:院系部副职、教研室主任、教学督导员、教学秘书。

(二)检查方式

采取各院系部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以院系部自查为主。

二、检查时间

1.9月7日至10月16日(第一周至第六周)学校检查小组将对教学整体运行情况每天进行巡查,第六周后进行不定期抽查。

2.9月14日至10月16日(第二周至第六周)各院系部教学检查小组在本部门开展检查工作,第六周对期初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总结。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安排

本学期教学任务(教师、课表、补考、实训实习、顶岗实习等)的安排与落实情况;教学条件(教室、机房、实验实训的准备与安排等)的保障情况等。

(二)教学文件

本学期授课进度计划的制订、审批情况;实践教学计划及安排情况;教研室教研活动计划(含听课计划)的制定情况;学生考勤表(上课点名册)的打印及使用情况;教师教案、课件的编制情况等。

(三)教学秩序

教师教学纪律的遵守及授课情况等;学生到课率及课堂纪律情况等。

四、检查要求

(一)院系部自查

1.各院系部要提醒任课教师注意核对上课时间、地点、班级、课程名称、教室等(特别是分单双周教学的教师,不同时间上课),如有问题,及时向教学秘书和教务反馈,以便及时更正;教学计划若有变化,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以教务处最终批准的为准。

2.各院系部检查小组要认真做好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要深入教学场所,检查学生到课、教师授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和相关部门协调处理,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

3.各院系部以教研室为单位对教学安排、教学文件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填写《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期初教学工作检查表(教研室用)》(见附件一)、《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研室听课计划表》(见附件二)交所在院系部审核盖章。

4.各院系部要根据期初教学检查情况,认真填写《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期初教学工作检查表(院系部用)》(见附件三)。

5.各院系部于10月16日5:00前将上述3份表格交教学督导处王云全老师处(电话:0874-3181863)。

(二)学校检查

学校检查小组将对教学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院系部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和抽查情况,汇总检查结果在全校范围通报。

五、注意事项

各院系部、教研室要认真做好各种教学资料的保存、上交和归档工作。

教务处 质量监管办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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