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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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师教学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7    作者:柳汨     
文章录入 柳汨

各院系部:

为了按时完成教师教学考核工作,根据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安排,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开展2018年教师教学测评工作(限2018年12月21日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主体

评价主体包括院系部主要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督导员和各教研室同行。

二、评价客体

评价客体包括2018年有课的在职在编全体教师,如果一学年中只有一学期有课的教师,请依照有课那学期的教学情况进行测评另外说明由于各教研室教师变化,纸质测评表请各系秘书,教研室添加在打印。

三、测评工作完成时间

请个院系部在2018年12月21日(第十七周星期五)下午5点以前完成测评工作,并把同行和督导员测评分数的平均分汇总(电子和纸质各一份)于2018年12月26日下午5:00以前交到教学督导处(A3-14室)。

四:附四种测评表

五、其他事项

如果测评表上有遗漏的教师或者其它情况,请在测评表的背面加注。若有其它不明情况,请和质量监管办王云全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0874-3181863 18987432798

电子邮箱:1263461288@qq.com

质量监管办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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